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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8-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811-2025081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江门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梅平岗、旧总林、长合门口狗门岗(土名)
环评机构:江门市庆华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用地面积1849.37平方米,从事改性工程塑料的生产,年产改性工程塑料18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交由有资质的零散废水处理机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给专业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多次回用不再重复使用的,外售给专业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机油及机油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