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广东正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清洗剂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8-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正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清洗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811-2025081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清洗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正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新会区大泽镇创宁路25号3栋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庆华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用地面积973平方米,从事清洗剂的生产,年产清洗剂5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酸雾和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纯水制备浓水部分回用于废气处理碱液喷淋塔补充水和地面清洗用水,剩余浓水作为清洁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手套清洗废水收集后作为零散废水交有处置能力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纯水制备废RO膜、废活性炭交固废公司处理;危化品废包装袋、破损废包装桶、废试纸、废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