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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深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专用设备及零配件生产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8-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深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专用设备及零配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815-20250821),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及零配件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深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江门新会区司前镇新航路44号中南高科·新会融智创美谷21幢
环评机构:江门市碧佳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为6214.56平方米,从事塑料零配件和机械设备的生产,年产20万件汽车后视镜壳、50万件新能源汽车门拉手、60万件汽车内饰塑胶按键、50万件美的电器外壳、500万套自动化设备、500万套自动化及机械零配件、500万套锂电池工装治具、500万套等离子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调漆、喷涂和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聚脂纤维滤芯+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枪清洗废水、网版清洗废水和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第三方零散工业废水治理企业集中进行达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次品、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罐、废含油抹布、手套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化学包装物定期交由厂家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