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广东润宇传感器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9-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润宇传感器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919-2025092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润宇传感器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润宇传感器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新会区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XH02-N-03-a6地块、会城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XH02-N-03-a8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于现有项目地块旁新增用地9195.19平方米,年增产机器人扭矩传感器4万台、清洁能源装备传感器9.6万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焊接、装配等工序产生烟粉尘和点胶、涂布烧结等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等其他生产废气经加强通风排气后可无组织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测试用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超声波清洗废水收集经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均由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边角废料、不合格原材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由对应的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切削油及乳化油、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槽渣、污泥等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