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11-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1110-20251114),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码头围(土名) |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现于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新增两条粉末涂料生产线、一条实验打样线,并将原有固化线燃料由生物质改为液化石油气;改扩建完成后,粉末涂料年产能增至400吨,其他原有项目的产能及生产工艺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处理后排放。 2.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专业物资回收公司或供应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转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