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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丰正印刷厂(个人独资)年产2000万本产品说明书、9000万张不干胶标签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1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丰正印刷厂(个人独资)年产2000万本产品说明书、9000万张不干胶标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1113-2025111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本产品说明书、9000万张不干胶标签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丰正印刷厂(个人独资)
建设地点:广东江门新会区睦洲镇睦洲大道中88号5栋
环评机构:江门市邑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273.5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万本产品说明书、9000万张不干胶标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胶印、胶装和丝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清洗废水以及冲版废水收集后作为零散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及边角料作为一般固废交由一般固废公司处理;废机油、废油墨、废显影液、废空容器、废抹布、废网版、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