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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汇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容器生产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11-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汇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容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1121-2025112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塑料包装容器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汇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七堡工贸城南区9-03号
环评机构: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2868.41平方米,从事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年产塑料包装容器2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注塑、吹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期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原料包装物和废塑料膜交由有相应处理能的单位处理;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直接回用于混料中;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