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广东省源生广告灯饰制作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12-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省源生广告灯饰制作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1210-2025121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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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源生广告灯饰制作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牛古田村大围厂房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5775.4平方米,现在原址对项目进行技改,原喷漆底漆、面漆工艺基础上,增加一道水性光油清漆,同时增加灌胶、印刷、除油清洗工序,技改后,原生产规模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喷漆废气先经水帘柜密闭收集处理后,再与经密闭收集后的调漆、烘干、印刷、灌胶废气,一并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打磨工序配置经湿式除尘器处理设施达标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清洗废水交由有零散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废磨轮、废塑料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化学品原料包装桶、除油废液、废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