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铂聿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拖车灯500万个、塑料配件3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0401-2026040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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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年产拖车灯500万个、塑料配件30万个新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铂聿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三江大道63号银洲湾科创产业园一期18座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1543.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175.21平方米,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年产拖车灯500万个、塑料配件30万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吹塑、注塑、点胶、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银洲湾科创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NG废料、废包装材料交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废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