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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新明珠旅行用品(广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个旅行箱包产品新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4-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明珠旅行用品(广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个旅行箱包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0413-2026041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个旅行箱包产品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新明珠旅行用品(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江门新会区三江镇沿江路东侧地块
环评机构: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27437.4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5148.65平方米,从事旅行箱包生产,年产旅行箱包2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注塑、抽板、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远期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三江镇污水处理厂处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布料、生活污水污泥交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