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维嘉利鞋材有限公司EVA边料再生造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4-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维嘉利鞋材有限公司EVA边料再生造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0414-20260420),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EVA边料再生造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维嘉利鞋材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礼乐围(土名)(一照多址)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原项目占地面积10748平方米,从事塑料发泡胶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发泡胶5000吨。现在原厂区改扩建,新增一条EVA边料造粒生产线(不加工处理其它企业边料),扩建完成年产塑料发泡胶 5000吨、EVA再生塑料粒3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热、挤出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粉尘渣经收集后交由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废机油及其包装废物、废含油废抹布手套、废导热油及其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器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