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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江门职教城项目迁改110kV天湖支线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4-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江门职教城项目迁改110kV天湖支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0415-20260421),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江门职教城项目迁改110kV天湖支线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线路: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
环评机构: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工程:新建线路起于110kV天湖支线#14塔小号侧N1,止于110kV天湖支线#19塔,新建110kV单回路架空线路长约1×1.63km,新建双回路铁塔6基,其中耐张塔3基,直线塔3基。线路途径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
      拆除工程:拆除110kV天湖支线#14-#19段导地线长约1×1.56km,拆除杆塔5基,其中单回路耐张3基,单回路直线2基。调整新建N1-天湖支线#10塔段导地线弧垂长约1×1.7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施工扬尘污染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采取围挡措施、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
    (2)在施工场地内构筑相应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沙预处理后可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输电线路施工时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可设置围挡、昼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设备位置等降低噪声影响。
    (4)本项目工程基础开挖余土就地平衡;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相关部门处理。
    (5)恢复绿化和植被,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强陆生生态系统的管理防治。
    二、运营期:
    (1)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保持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等减少电磁影响。
    (2)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