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宏锦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5-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宏锦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0512-2026051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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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迁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宏锦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新会区五和农场木莳山二车间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邑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原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七堡大桥开发区南区10-2号,从事餐厨用具生产,年产炒锅10万套、汤锅5万套、煎锅5万套。现计划搬迁至会城五和农场木莳山二车间,租赁厂房建筑面积9385平方米,迁建后产品、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抛光、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 2.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喷淋用水,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交零散废水第三方治理企业处理;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边角料、粉尘渣、包装废弃物交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处理;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包装袋、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