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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春信钢制家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钢柜 5 万套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5-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春信钢制家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钢柜 5   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0518-2026052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钢柜5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春信钢制家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小泽村大岗山
环评机构:江门科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7305.8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305.84平方米,从事钢柜生产,年产钢柜5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二级滤芯+大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天然气废气经湿式静电除油装置+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湿式静电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湿式静电废水、表面处理废水交零散废水第三方治理企业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吸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生活污水污泥交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抹布、除油、陶化废液、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