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锦添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架800万只、灯具600万只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5-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锦添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架800万只、灯具6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0525-2026052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年产摩托车架800万只、灯具600万只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锦添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新园工业开发区1号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摩托车支架600万只、摩托车车架200万只以及摩托车灯具600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喷粉固化、电泳及其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湿式静电除油+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漆及其固化、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气旋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高空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碱液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可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酸洗和磷化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和定期更换的喷淋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喷淋补充用水,其余生产废水排至长湾河;电泳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经UF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回用至电泳槽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吸声、隔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交废品回收商回收;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金属边角料、喷淋塔废渣、废粉末涂料、制净水废滤芯交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废过滤棉、废漆渣、含油抹布及手套、表面处理废槽液和槽渣、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