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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拟对广东省江门新会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粤澳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项目110kV电力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6-02

      根据广东省江门新会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粤澳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项目110kV电力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新会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粤澳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项目110kV电力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江门市银湖湾风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变电工程: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线路工程: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
环评机构: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变电工程:在220kV能达站站内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线路工程:新建美达用户站至能达站110千伏单回线路,全长约1×17.149km,其中新建架空线路长约3.558km,利用原有线路备用线行挂线长约12.181km,新建电缆线路长约1.41km,拆除旧导线共0.4km。新建杆塔共21基,拆除旧塔5基。线路途径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施工扬尘污染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采取围挡措施、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
    (2)在施工场地内构筑相应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沙预处理后可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施工时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可设置围挡、昼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设备位置等降低噪声影响。
    (4)本项目扩建工程基础开挖余土就地平衡;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相关部门处理。
    (5)恢复绿化和植被,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强陆生生态系统的管理防治。
二、运营期:
    (1)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保持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等减少电磁影响。
    (2)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变压器设置减震装置;合理布置噪声源。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理。
    (4)制定电磁环境、声环境监测计划。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