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拟对广东鸿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LED灯具300万件和五金配件700万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6-10
根据《广东鸿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LED灯具300万件和五金配件700万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广东鸿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LED灯具300万件和五金配件700万件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东鸿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扬帆二路45号1#厂房一楼、三楼(信息申报制)(一址多照)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邑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筑面积12066平方米,从事LED灯具和五金配件生产,年产LED灯具1千万件和五金配件2千万件。现在厂区内增加设备进行扩建,扩建后全厂年产LED灯具1300万件和五金配件27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喷粉后固化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气旋水喷淋+静电除油+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保部门清运处置;废滤芯、废布袋、污泥、废包装材料等交资源回收商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交予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