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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拟对江门市兴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垃圾桶120万只、水盆50万只、塑料刷40万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6-12

      根据《江门市兴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垃圾桶120万只、水盆50万只、塑料刷40万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江门市兴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垃圾桶120万只、水盆50万只、塑料刷40万只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兴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江门新会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子营三路21号13幢101、201、301
环评机构: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999.87平方米,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和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年产垃圾桶120万只、水盆50万只、塑料刷40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清洗废水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清槽废水交由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注塑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喷粉粉尘经滤筒回收利用处理后排放;固化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打磨和抛光工序产生粉尘收集后经湿式除尘一体机处理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边角料、金属碎屑、打磨沉渣、生活污水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槽液、废槽渣、清洗废水污泥、废切削液、废电火花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