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拟对江门新铠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年生产1800吨盾构机配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6-23
根据《江门新铠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年生产1800吨盾构机配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江门新铠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年生产1800吨盾构机配件新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新铠智能机械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小岑冲(1#厂房)自编之二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7457.6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配件生产,年产盾构机配件18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气治理设施水帘柜喷淋废水定期交由零散废水转运单位转运处理。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崖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 (2)开料工序设置移动式除尘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砂废气经喷砂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喷(刷)漆废气经气旋水帘柜+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粉尘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