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兴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油箱15万件、摩托车塑料配件6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兴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油箱15万件、摩托车塑料配件60万件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兴浪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黄字围(2#厂房)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庆华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030平方米,从事摩托车油箱及配件生产,年产摩托车油箱15万件、摩托车塑料配件6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表面处理废水、喷枪清洗废水、试漏废水及废气治理废水收集后交零散废水第三方治理企业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喷涂、固化和喷枪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气旋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抛光材料、废焊条、废不干胶贴纸收集后交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污水污泥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前处理药剂废包装桶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于原始用途。危险废物(废槽液、废槽渣、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液压油及废桶、废涂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转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