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纵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塑料件1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年产摩托车塑料件100万件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纵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新会区三江镇江门大道西侧的新江村高生围地块(车间一)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13964.62平方米,从事摩托车塑料件生产,年产摩托车塑料件10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塑料件喷漆线喷漆废气先经高效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调漆、流平、固化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进入二级高效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补漆、固化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高效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2.喷淋废水处理后回用到气旋塔、水帘柜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气旋塔、水帘柜储水交由有零散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三江镇污水处理厂处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采取减振、吸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磨轮、废塑料交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化学品原料包装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