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拟对滨海新区新六围红树林营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6-07-21
根据《滨海新区新六围红树林营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滨海新区新六围红树林营造工程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银湖湾黄茅海新六围外滩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用海类型为游憩用海区,建设内容主要为红树林营造工程(包括红树林种植、潮沟设置、微地貌改造等,工程就地开挖土方共13247.20立方米,回填土方共13247.20立方米),红树林营造总面积88.02公顷,红树林斑块种植面积共49.89公顷,其余区域为潮沟、光滩。项目总工期为6个月,管护期为3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根据《报告表》分析,在落实相关措施后,施工期悬浮泥沙对海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及生态敏感目标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施工船舶设置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的收集装置,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上岸后分别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建材堆放及转运场地。施工期人员住宿与办公是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同处理。 2、施工过程中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机械设备,选取优质柴油、使用低硫含量燃油等清洁能源原料,并注意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 3、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影响。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和海漂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尽可能地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交由回收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内不设管理区,不设食宿,管护人员住宿租用周边民房。管护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管护期不产生废气、噪声环境影响。管护期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船舶碰撞事故溢油风险、外来物种入侵及迁移风险、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风险等。《报告表》分析,在严格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前提下,可将其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