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汇通构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汇通构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汇通构件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富美村委会公路边第3号(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 |
| 环评机构: | 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10874平方米,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制造,年产水泥预制件1.2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泥粉料采用密闭气力管道进行输送;砂、石子原料车间设置为三面围挡+顶篷水雾喷淋+出入口卷帘,使用密闭皮带输送入搅拌机;滚焊焊接烟尘配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水泥储罐存储呼吸粉尘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配料和搅拌工序粉尘计划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厂区内运输道路定时喷淋。 2.项目设备清洗水和初期雨水等收集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按规定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外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