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锐铠科技(江门)有限公司年产60万顶摩托车、电动车头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锐铠科技(江门)有限公司年产60万顶摩托车、电动车头盔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锐铠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委会西咀围(车间)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5237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年产摩托车、电动车头盔60万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注塑有机废气经三面围蔽型集气罩收集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治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采用负压抽风收集,调漆、喷漆、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和烘干废气一起经“气旋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治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项目废气治理设施的喷淋塔废水和水帘柜废水,经自建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循环使用,定期作为零散废水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按规定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外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