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江门市港锋高压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紧固件1000吨建设项目 | 江新环审2021-139号 江新环审2021-139号.pdf | 2021-10-29 | 江门市港锋高压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福盛路10号(车间A)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或者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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