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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会区大泽镇彩业五金工艺厂金属表面涂装项目噪声和固废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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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会区大泽镇彩业五金工艺厂金属表面涂装项目噪声和固废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新环验〔201828

2018810

关于新会区大泽镇彩业五金工艺厂金属表面涂装项目噪声和固废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大泽彩业噪声固废验收.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或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50-6109369,传真:0750-6109005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门路11号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