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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扩建7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1-16

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扩建7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拟对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扩建7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银洲湖纸业基地A区(N22°27′24″E112°59′28″)。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造纸车间、分切车间、深加工车间及仓库等,以进口木浆板为原料,生产卫生纸及纸巾纸,生产规模为卫生纸1万吨/年、纸巾纸6万吨/年,合计7万吨/年。该项目所需蒸汽由新会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提供,不设锅炉。该公司在现厂区5万吨生活用纸项目东侧扩建的7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已建成,本次验收不含该项目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废气治理设施的验收需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进行验收。

二、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和回用水系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尽可能重复利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79%,确需外排的,应依托江门中顺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新建造纸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严的指标后,再排入广东银洲湖纸业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A厂(一期)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双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ZYHJC-2017091106)表明:

(一)项目排入广东银洲湖纸业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A厂(一期)的生产工艺废水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新建造纸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

 ()项目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已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五、已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4407052013010),确保环境安全。

六、该项目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广东银洲湖纸业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A厂(一期)统一管理,不再另行核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在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门路11号(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07

传真电话:0750-610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