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的申请,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110kV康宁(梅阁)输变电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110kV康宁(梅阁)输变电工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金门工业园的北面7号工业用地地块,占地面积6918平方米。
二、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符合该项目环评及审批文件(江环辐〔2016〕14号)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验收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3、4b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8年7月13日起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在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门路11号(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07
传真电话:0750-610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