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大荣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拟对江门市大荣贸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江门市大荣贸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沙头低地,占地面积约为8129平方米,储存规模为32%的氢氧化钠(食品级)4990吨、储存31食品添加剂(盐酸)600吨,化学品运输方式为槽罐车运输,不设分装工序。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范围不包括该项目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废水污染防治设施。
二、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深圳世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大荣贸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SCT-EV18060016A号)表明:项目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基本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预防措施,设置了应急围堰和事故应急池,配备了应急器材、防护设备等,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8年11月21日起在新会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门路11号(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07
传真电话:0750-610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