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金潮源照明塔杆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拟对江门金潮源照明塔杆有限公司路灯杆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江门金潮源照明塔杆有限公司路灯杆生产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东黄字围、东红丰围和南安村民委员会牛角洪围,占地面积12686平方米,年产路灯杆10000根。
二、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符合该项目环评及审批文件(新环建〔2016〕95号)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20年4月21日起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在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门路11号(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07
传真电话:0750-610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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