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政策、环保政策的调整变化,为使新形势下的环保指标等资源更加科学、高效的配置使用,我局起草了《新会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调剂使用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者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一、反馈意见或建议要求:
以书面形式反馈,在反馈意见上签名或盖章,并附上联系方式。
二、送达方式:
1.送达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门路11号
2.送达人:综合股 莫小姐
三、咨询电话:0750-6109096
附件:新会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调剂使用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