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的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我局草拟了《新会区畜禽养殖区域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工作方案进行公示。凡是对工作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中述要求:
以书面形式,在申述稿上签名或盖章,并附联系方式。
二、中述送达方式:可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1、送达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门路11号
2、送达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股吴先生
三、咨询电话: 0750-6109211
附件:新会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