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深圳市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关于拟对深圳市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失信记分处理的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决定对你公司进行失信记分。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通过邮寄的方式也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我局依法通过本公告向你公司送达(《事先告知书》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可到我局领取该《事先告知书》,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拟对深圳市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失信记分处理的事先告知书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