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明星纸业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新环罚听告〔2021〕96号)不服,于2021年11月10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市明星纸业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江门市明星纸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下午3:00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会议室(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4楼409室)
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听证会允许旁听,有意旁听者,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于2021年11月24日15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旁听者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6日
(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6109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