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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11
关于延长《新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
收费标准(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新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保障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平稳衔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新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新发改〔2023〕128号)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8年8月31日,期间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6年9月1日
新发改〔2026〕74号关于延长《新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