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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门市新会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24

      为深入贯彻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目前11所完成合规登记、具备办学资格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向社会予以公布。

      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

      (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培训合同。

      (四)配备足够数量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安装应急灯和设置安全出口标识,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五)培训预收费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且缴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费用按监管流程存入监管账户。

      学生家长可通过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购课、消课,并向培训机构索要合法票据。

      对已经列入“白名单”的机构,如出现违规办学行为,一经查实,将从“白名单”中移除。如果广大群众发现机构存在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请及时拨打监督举报电话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750-6623781、0750-6623782。

      

      附件:江门市新会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