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0-24
——在新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上
新会区审计局局长 余文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以及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6+3”工作安排和区委“一园三中心”建设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强化财政收入管理。重点关注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情况,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时掌握财税源变动情况,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同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为加快经济复苏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完善财政支出结构。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支出倾斜重点民生项目,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
——加大重点领域保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政策,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保障,推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资金运行和民生项目有序实施,扎实提升重大政策实施成效。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已整改问题71个,整改完成率85.54%。截至2022年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财政资金3689.74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84224.47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项。通过整改落实,加强审计与相关部门工作的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入分析问题,找准根源,狠抓源头治理,进一步推动治理能力提升。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持续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聚焦财政审计主责主业,组织实施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新会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据新会区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32035万元、总支出139749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36563万元、总支出933422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603万元、总支出21428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953786万元(当年收入719098万元)、总支出74332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1)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2305.8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底,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2305.89万元。截至2022年6月底,上述款项已上缴国库。
(2)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涉及资金4项,金额合计1431.11万元。3项未明确具体补助对象或补助金额的资金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解下达项目单位,涉及金额1429.78万元;1项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资金未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项目单位,涉及金额1.33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截至2021年12月底,1家区级国有企业未按规定上缴利润收入,涉及金额886.69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参保人信息管理不完善,部分养老保险待遇未能及时发放,涉及金额135.5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底,区社保局由于信息管理不完善导致部分参保人养老保险待遇未能及时发放,涉及331人,金额135.52万元。经延伸审计,截至2022年8月17日,已支付271人,金额115.61万元,仍有60人,金额19.91万元未支付。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49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及10个所属单位、2个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上级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当年预算编制,涉及金额231.54万元。
(2)部分预算项目指标执行率偏低,涉及金额7333.90万元。
5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指标执行率低于50%,共涉及项目15个,未执行金额7333.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项目执行率偏低,涉及项目5个,未执行金额3395.78万元。二是项目管理滞后,导致项目执行率偏低,涉及项目2个,未执行金额325.07万元。三是项目预结算工作滞后,导致项目执行率偏低,涉及项目8个,未执行金额3613.05万元。
(3)1个单位对专项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一是未按规定对专项补助资金核拨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涉及金额360.55万元。二是4笔专项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涉及金额67万元。
(4)1个下属单位未按时征收10个用水单位水资源费,涉及金额1.85万元。
2.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经审计,1个单位将误餐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以公务接待费列支,涉及金额0.27万元;1个单位以公务接待费名义报销节假日加班餐费18项,涉及金额1.03万元;1个单位支出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6万元;2个单位行政经费分别在工会账户和下属管理单位列支,涉及金额0.80万元;1个单位及下属单位收入7.24万元、支出6.98万元挂记往来科目核算;1个单位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挂记往来科目核算,少列补助收入,涉及金额1.72万元;1个单位少收取工会费,涉及金额0.25万元。
3.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经审计,1个单位存在账外资产,一幢8层的办公大楼没有录入行事资产管理系统和登记入账;1个单位2处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证;1个单位7处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且未实行公开竞价招租;1个单位存在12处闲置资产,未能发挥效益,涉及面积合计1122.95平方米。
4.内部管理方面。
经审计,1个单位4笔逾期行政罚没收入未计收滞纳金,涉及金额30.70万元;1个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合同部分重要条款缺失,部分条款执行不到位等问题;1个单位水资源取水台账登记管理不规范,存在台账建档信息不完整等问题;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规定,1宗行政许可违规办理延续申请,2宗行政许可证件发放不及时;1个单位未建立健全罚没物品保管制度,没有对罚没物品建立台账和进行清查盘存;1个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未建立印章使用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经审计,2个单位及2个下属管理单位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0.95万元;3个单位和1个下属管理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6.90万元;1个单位超标准报销差旅住宿费,涉及金额0.32万元;1个单位报销费用的发票抬头名称不规范,没有使用单位名称,涉及金额4.30万元;1个单位公务用车未实行“一车一档”管理,部分下属单位未开设加油卡结算公务用车加油费用,涉及金额5.27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生产、“三保”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取得较好成效。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责任部门能落实责任,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1个单位3个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5292万元;6所学校超范围使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涉及金额15.82万元;2个单位资金发放数据管理不到位,导致直达资金系统数据录入缺失、错误,涉及金额959.11万元。
(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生产审计情况。
1个单位未及时销毁到期应报废卡介苗、重组乙型肝炎等疫苗18种。上述疫苗已于2021年11月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置。
(三)“三保”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个单位在机构编制调整后,未及时为相关人员补缴应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涉及26人,金额265.77万元。截至2022年6月底,上述单位已补缴相关金额。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开展了2019至2020年度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和资金、新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专项审计。
(一)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对2019年至2020年新会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涉及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提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镇、村三级合力根据目标任务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得到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
“三清三拆三整治”整治及管护不到位,抽查6个镇(街)18条行政村发现,15条行政村存在建筑材料乱堆放、杂草杂物未清理等问题;7条行政村存在破旧危房、废弃猪栏等拆除不彻底等问题;3条行政村存在“三线”乱接乱搭、生活污水乱排放等问题。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2个镇未按要求完成2020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共涉及项目2个;1个镇的“四好农村路”未办理竣工验收,共涉及项目4个,合同金额476.74万元。
二是2个镇农村户厕镇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涉及金额3.72万元,其中1个镇已于2021年12月将镇级配套资金1.20万元拨付到位。
三是抽查6个镇(街)发现7条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转运不及时,影响治理效果。
3.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方面。
截至2021年10月底,1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安排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0万元,已于2021年11月安排拨付;2个镇未按规定使用上级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金额8万元;1条村未按规定对1户农村拆迁房屋进行评估鉴定,涉及金额39万元。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审计情况。
对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截至2021年6月底的筹备、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农村水污染问题,不断满足农村地区人民对生活环境、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个别条款表述不清晰;运营维护费付费计算公式要素不全;合同对应付运营维护费计算方式的约定未考虑实际建设的变化情况。
2.工程管理方面。
该项目3个包组未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以及预算、结算评审;10个站点污水处理设施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1个站点规模调整未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1个站点管网未完成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发挥作用;1个站点管网已建设完成,尚未接入污水处理设备;4个站点超面积建设,涉及面积合计136.04平方米。
3.项目运营管理方面。
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安装流量计,污水处理负荷无法监测;78个站点污水处理负荷率偏低,未达到合同要求;58个站点污水处理负荷率变动异常,相邻两个月负荷率差异最大值超过30%;部分站点水质检测不达标;除磷药品投放不足,抽查发现3个站点的药剂投放功能键处于关闭状态,3个项目公司购入的除磷药品量不足。
四、重点民生项目及资金审计情况
对2019至2020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2020至2021年度基础教育投入、2020年度区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相关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审计情况。
1.项目实施方面。一是6个项目的8项工程变更没有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工程变更手续不完备。二是个别项目部分路段未按设计图纸的标准施工,其中6个镇共7个项目的11条田间道完工路段路肩回填工程未达设计要求,1个镇的1条田间道路部分路面宽度未达设计要求。三是1个镇的1条生产道规划档次低,审计现场发现路面已出现坑洼不平的现象。
2.项目运营管护方面。一是高标农田管护机制不健全,新会区未制订全区高标农田建设项目统一管护办法。二是高标农田工程管护资金闲置两年以上,涉及金额78.96万元。三是高标农田设施管护有待完善,24条田间道出现毁损未修复或杂草占道未清理的问题,6条农渠出现杂草及部分淤塞未清理的问题。
3.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7个镇的建设资金只作镇财政预算收支反映,未对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专账核算,也未反映建设项目的专项工程支出及应付工程款等事项。
(二)基础教育投入审计情况。
1.基础教育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三所学校超计划招生,涉及学生人数824人;普高职高学生比例达不到国家“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备不足,实际在职编制教师比应配备人数少19人。
2.教师队伍建设方面。2020年部分学段专任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不达标;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未达标。
3.校舍及设施设备方面。1所已竣工验收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未及时向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三)区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1.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方面。
(1)代储企业遴选不合规,相关部门未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竞价方式或经区政府同意的其他方式进行粮食代储企业遴选。
(2)代储企业资格审查不严,在代储企业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有关单位仍与之签订代储合同。
(3)违规自定粮油收购质量标准,具体包括杂质扣量标准、脂肪酸值标准和重金属含量标准。
(4)未按规定对代储粮油轮换质量进行监管,审计发现4家代储企业代储粮轮换无出入库验收凭证;代储粮的质量未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方面。经抽查11个镇(街)67户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现相关部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计算标准审核把关不严,5户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计算标准不规范。
3.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有关单位未制定储备粮统计制度和实物台帐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组织对江门市新会勤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基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原江门市新会区粮食局粮食储备管理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古兜水电站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能逐步完善财务和内部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国有资产闲置。2家企业及辖下已关停企业闲置房屋、厂房等210宗,涉及面积合计110852.10平方米,闲置土地11宗,涉及面积合计74180.37平方米,未能及时发挥作用或产生效益。
2.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1家企业辖下部分关停企业原职工使用多年的车房2宗、住宅36宗没有签订合同和收取租金,涉及面积合计1932.92平方米。1家企业及辖下企业未及时催缴租金,涉及资产14宗,截至2020年12月底,应收未收租金合计495.33万元。
(二)财务管理方面。
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反映不实。2家企业未正确处理账务,将利息收入和房屋增值款挂记往来科目核算,多列负债785.68万元,少列所有者权益785.68万元。
2.补贴、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1家企业公务接待没有公函、接待清单,涉及金额3.71万元;1家企业会议费和其他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280.58万元;1家企业个别奖金补贴发放手续不完善,没有具体签领人员的明细资料,涉及金额41.25万元。
3.会计核算不规范。1家企业资产转让后的应收未收款项150.57万元以及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1家企业上级专项资金挂记往来科目核算,涉及金额97.34万元;1家企业2020年收到股利分红款1810.55万元,未按规定提取企业法定公积金。
4.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1家企业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17.34万元;1家企业3个账户和辖下企业之间往来账款余额不一致;1家企业应收款项未及时催收,涉及金额204.34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已追回款项130万元。
5.现金管理不规范。1家企业违规坐支现金195.07万元;超结算起点使用现金29.17万元。
(三)内部管理方面。
1家企业的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停业相关手续。1家企业21项工程承建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涉及工程金额340.82万元。
六、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江门市新会区妇幼保健院、江门市新会区中医院、江门市新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家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单位能进一步完善单位运行机制,统筹开展各项工作,促进我区相关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管理方面。
2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支出无公函、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19万元;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涉及金额0.22万元,2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涉及金额4.63万元;1个单位2020年7月前未按规定实行公务用车审批和登记手续,并存在异常加油的情况;2个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台账不完整;1个单位公务用车先维修后审批。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公款私存私放,涉及单位1个,金额115.89万元。截至2022年1月底,相关资金已纳入会计账进行核算和管理。
2.支出审核不严。1个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0.26万元,2022年2月上述资金已收回;1个单位费用支出缺少相关人员审核签名,涉及金额3.75万元。
3.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及时结算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涉及金额17.56万元;2个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25.10万元;1个单位应收职业病预防体检费未及时记账,涉及金额3.50万元;1个单位现金账账实不符、账账不符;1个单位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使用自制票据收取款项和收费票据未作会计原始凭证反映的问题。
4.财政专项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涉及单位2个,金额6.48万元。
(三)内部管理方面。
1.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方面。1个单位部分医用耗材采购不规范,违规线下采购线上补录,涉及金额2223.34万元;1个单位部分通过备案采购方式采购医用耗材未签订购销合同;1个单位部分西药药品采购备案不及时不完整;1个单位部分工作人员未经授权使用网上电子交易平台;1个单位个别药品未按照规定办理药品出入库管理手续;1个单位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不规范,存在出入库登记不及时和缺少采购申请单的问题;1个单位收费系统中医用耗材的名称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1个单位1项药品采购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无证经营的公司进行供应。
2.合同管理方面。1个单位对合同履行监管不力,未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1个单位部分签订的合同条款与招标公告主要事项条款不一致;1个单位未能按合同条款对采购服务开展质量考核。
3.制度建设及其他管理方面。1个单位已建立的公务接待制度不完善;1个单位未建立健全职业病预防控制体检工作内控制度;1个单位职业病健康监护信息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存在个别药品及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
(四)工程管理方面。
1个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变更报批手续,涉及变更事项2项,金额1999.80万元;部分工程款支付依据不足,涉及金额133.38万元;部分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项,涉及金额58.52万元。
七、促进领导干部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科工商务局、区卫生监督所等10个单位共11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部门单位事业科学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执行方面。
1个单位未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1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不完善;4个单位4项重大经济事项合计493.70万元、14项重大工程项目合计216.29万元和1宗资产处置面积45.60平方米,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3个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议事程序不规范,存在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会议记录缺少讨论决策过程和表决结果,工程项目决策缺少会议记录等情况;1个单位部分事项未能及时执行党委会决议。
(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方面。
1个单位未制定现金管理、物资采购、工程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审计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事项4项,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2项,移送有关主管部门2项,主要表现为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超范围发放卫生防疫津贴、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
九、审计建议
(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动宏观政策更加稳健有效。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支持民生和乡村振兴等重点方面建设,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优化政策组合,提升实施效果,形成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合力。
(二)深化推进财政改革,稳固高质量发展成效。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和绩效等各项改革,注重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财政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实施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监督机制,加快专项债券的使用,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筑牢经济安全屏障。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金融方面,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国资国企方面,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切实提升国资运转效益和国企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使用监督,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粮食安全方面,强化国家粮食政策落实落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生产流通安全,加强资金资产管理,确保粮食企业经济平稳运行。
(四)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深化监督体制改革。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增强法治观念、带头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坚持依法秉公廉洁用权,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各监督部门要统筹协调力度,打通监督“壁垒”,形成合力,构建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全面落实落细“六大工程”,为新会率先跻身千亿GDP强区行列,全力当好江门“首善之区”和高质量发展标杆贡献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