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司前镇河兴商行经营的黑芝麻(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2-06-09)
(一)2022年6月29日,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新会区司前镇河兴商行经营的黑芝麻(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2-06-09)进行抽样并送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2年7月26日签发上述黑芝麻的《检验报告》(No: N222952-NCP00192),载明上述产品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购进上述黑芝麻5千克,至本局执法人员2022年7月29日对该单位现场检查止,上述黑芝麻已售罄。本局于2022年7月29日对该单位立案调查。
(三)该单位已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该单位经营上述黑芝麻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悉上述黑芝麻的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且能如实说明上述黑芝麻的进货来源并留存购进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如下处罚: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新(司)市监处罚﹝2022﹞34号)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