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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 第46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0-19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区九造坊陈皮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野山黄皮(规格型号:120g/瓶,生产日期:2022-04-12)

  (一)2022年4月20日,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江门市新会区九造坊陈皮有限公司经营的野山黄皮(规格型号:120g/瓶,生产日期:2022-04-12)进行抽样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2年5月12日签发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QT22FC04070)载明上述产品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项目之和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于2022年5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该份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江门市新会区九造坊陈皮有限公司共生产上述野山黄皮24瓶,用于抽检10瓶,其余14瓶已下架没有对外销售。我局同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当事人已按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整改。

  (三)当事人生产上述食品行为已构成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作如下处理:(一)罚款人民币50000元。(二)没收上述野山黄皮14瓶。(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新(开)市监处罚〔2022〕74号)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