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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 第81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07

  我局组织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会区会城秋田寿司店经营的鲷鱼刺身(加工日期:2022-8-24)

  (一) 2022年8月24日,本局委托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销的上述批次鲷鱼刺身(加工日期:2022-8-24)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2年9月8日,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 FGZ20220830747),该《检验报告》载明:上述批次鲷鱼刺身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加工上述批次鲷鱼刺身0.6kg,全部销售给抽检机构,没有销售给顾客。我局于2022年9月14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一、没收违法所得24元;二、罚款15000元。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