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松记梧州凉茶店生产经营的感冒茶(加工日期:2022年9月27日)
(一)2022年9月27日,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感冒茶(加工日期:2022年9月27日)进行抽样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2年10月18日签发编号为No:FGZ20220936567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上述感冒茶经抽样检验,对乙酰氨基酚、氯苯那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生产经营的感冒茶2400ml(2.4公斤),销售给来店消费的顾客和抽样人员,已售罄。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4号)第一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第三条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已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查处。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