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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2-09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区晒宝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赛黄金陈皮”(商标:赛黄金®、规格型号:250g/盒、生产日期:2022年6月3日)。

  (一)2022年10月21日,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受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生产的“赛黄金陈皮”(商标:赛黄金®、规格型号:250g/盒、生产日期:2022年6月3日)进行抽样。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对“赛黄金陈皮”(商标:赛黄金®、规格型号:250g/盒、生产日期:2022年6月3日)出具《检验报告》(№: JQT22FC32448),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不符合DB4407/T 70-2021《地理标志产品 新会陈皮》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1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批次的“赛黄金陈皮”(商标:赛黄金®、规格型号:250g/盒、生产日期:2022年6月3日) 50盒,其中3盒作为样品销售给检验机构,余下47盒已全部对外销售。至2023年2月3日止,当事人通过电话联系顾客和在其公司门口张贴召回公告的方式没有召回《检验报告》(№:JQT22FC32448)所述同一批次不合格的“赛黄金陈皮”(生产日期:2022年6月3日)。我局于2022年11月22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50元;三、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新(江)市监处字〔2023〕1号】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