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1家食品生产单位生产的新会陈皮(代用茶)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二、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柑城茶艺厂生产的陈皮(代用茶)( 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5日)
(一)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对当事人生产的陈皮(代用茶)( 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5日)进行抽样,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于2023年6月14日签发上述新会陈皮的《检验报告》(NO:BSFC2300201-10a),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1.17mg/kg)不符合GH/T 1091-2014《代用茶》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6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陈皮(代用茶)50Kg,上述新会陈皮已售罄(其中检测机构用于抽样检验购买了1.8kg;销售给其他消费者48.2kg)。当事人已实施召回措施,由于顾客已食用,故召回数量为0kg。
(三)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理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529.6元,罚款50000元。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