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罗湾特选小农粘米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二、江门市新会区双水恒兴自选商店经营的罗湾特选小农粘米(生产日期:2023年5月30日、生产者:江门市新会区双水罗湾精米厂)
(一)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利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罗湾特选小农粘米进行采样,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签发上述罗湾特选小农粘米的《检验报告》(№:B202308gdxh-37378),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香兰素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罗湾特选小农粘米30千克,共6包,上述罗湾特选小农粘米已售罄(其中抽检机构购买10千克,2包)。当事人已实施召回措施,由于无法联顾客,故召回数量为0kg。
(三)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处理如下:免予处罚。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