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鹏洲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超长辣条(生产/购进日期:2023-07-08;规格型号:300克/包;标称生产者名称:平江县新翔宇食品有限公司)
(一)2023年10月17日,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江门市新会鹏洲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超长辣条(生产/购进日期:2023-07-08;规格型号:300克/包;标称生产者名称:平江县新翔宇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验。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09日签发编号为NO:JQT23FC24567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QB/T 5729-2022《调味面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1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经营上述批次超长辣条30包,已售罄(其中10包作为样品销售给抽检机构),当事人已实施召回措施,由于购买者为散客,没有留存电话,也没有顾客主动送回,因此没法召回。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免于处罚。
(四)我局通过调查发现,上述超长辣条的进货来源为佛山市南海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已向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