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质量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7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江门餐饮具专项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餐饮单位使用的餐盘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中学使用的餐盘(其他日期:2023-11-20)

  (一)2023年11月20日,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受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兴街中学路1188号的江门市新会区睦洲中学使用的餐盘(其他日期:2023-11-20)进行抽样并送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3年11月2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FS2311060600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并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不合格餐盘。经查,抽样后当事人已立即对该批次餐盘进行重新清洗,没有直接投入使用。当事人的上述餐盘是经当事人清洗、消毒后重复提供给学生使用的,不需要召回。

  (三)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一、责令改正;二、警告。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