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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8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8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饺子皮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谭长平粉面档经营的饺子皮(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3-10-24)

  一、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受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3年10月24日对上述饺子皮进行抽样并送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3年11月13日签发上述饺子皮的检验报告(№:SP2309372),检验结论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1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该店现场签收上述《检验报告》。经查,经营上述不合格批次饺子皮18斤,销售了18斤。我局于2023年11月23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已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免予处罚。[新市监(东)处罚〔2023〕82号]。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