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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02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18

  我局组织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中学食堂的餐具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葵城中学的盘(消毒日期:2024年9月19日)

  (一)2024年9月19日,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我局委托)对当事人清洗、消毒的盘(消毒日期:2024年9月19日)进行抽样检验。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于2024年10月10日出具的编号为No:XBJ24440705613341690ZX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上述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验结果实测值为0.0450mg/100cm²,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10月15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第一食堂承包给广州毅服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上述盘是经广州毅服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清洗、消毒后重复使用的,不需要召回。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已构成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改正;二、警告。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