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10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敬老院食堂的餐具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怡园敬老院的熟食配菜碗(消毒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一)2024年10月24日,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受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清洗、消毒的熟食配菜碗(消毒日期:2024年10月24日)进行抽样检验。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的编号为No:24J3131894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上述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验结果实测值为0.0085mg/100cm²,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11月1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上述熟食配菜碗是经当事人清洗、消毒后重复提供给老人家使用的,不需要召回。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已构成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改正;二、警告。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