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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6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22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碟子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中心卫生院使用的碟子(消毒日期:2025-5-9)

  (一)2025年5月9日,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墟镇江安路52号的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中心卫生院使用的碟子(消毒日期:2025-5-9)进行抽样并送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5年5月23日出具的《检验报告》(№:FGZ2025050718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5月2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所述的碟子。经查,上述碟子是经当事人清洗、消毒后重复提供给单位职工使用的,不需要召回。

  (三)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新(睦)市监处罚〔2025〕25号】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